关于开展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根据招生政策及人才培养要求,本学期将开展2019级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二、分流对象

2019级按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生物学类、旅游管理类四个专业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

三、专业分流计划

学院根据各专业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研究制定专业分流计划。

四、分流原则

1.尊重意愿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参考高考成绩及入学本科后的学业成绩等,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在给学生提供充分选择机会的同时,确保有利于教学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2.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分流结果公正准确。

五、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制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430日前,教学院制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分流原则、分流标准、专业分流计划、分流工作进度安排、相关措施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报学校教学部备案。

2.学院组织实施按类招生专业分流。530日前,学院开展按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宣传、指导志愿填报、综合考核,学生申诉受理等工作。

3.学院确定分流学生名单报送核准。610日前,学院对按规定录取的专业分流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学部发文并办理学籍异动。

六、其他说明

1.疫情期间,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渠道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重要信息传达到位。

2.学生分流结果确定后,教学部进行学籍信息变更,各学院应及时做好分班、选课、排课等工作,确保学生顺利进入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教学部

                            202048

 

教学管理科 2020-04-08 14:53: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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