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专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1、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事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生完成,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核准并填写信息表,并注意留存相关核对依据。
2、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补录的信息需确保完整、准确,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无法享受个税改革惠民政策的,后果由填报人自行承担。
3、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也需填报,由学院辅导员负责联系和确认。
4、本次填报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各环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5、学籍信息的核对及补录工作请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电子表格由“办公OA”系统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宣昂老师处,纸质版学生签字确认后盖学院章上交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科。学校需通过学信网报送数据,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模板
教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