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负责拟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11月20日,各学院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组班情况等提出各专业转出、转入的计划数,报教务处审定。
3.11月27日前,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详细阐述转专业的理由及转入专业后的学习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申请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
4.转出初审
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要求逐一审核转出学生申请,重点审核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规划等,结合学生当前学习状况与特长,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12月3日前,学院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不同意转出的学生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务处。待教务处复核后,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返回各教学院。
5.转入审核
(1)12月7日前,教务处将“转专业申请表”分发各转入学院。教学院审阅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提出初审意见。12月14日前,转入学院将初审材料返回教务处。
(2)初审合格的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申请转入人数较多的专业,由学校集中组织考核,其他专业由教学院自行组织考核。
(3)12月26日前,教务处汇总考核结果,结合计划数,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二、做好师范生二次选拔工作
1.各教学院应结合师范专业认证、教师资格证考试、专业就业情况、专业办学条件等,充分论证师范专业的办学规模,作为师范专业学生转出、转入的重要依据。
2.各教学院需统筹考虑师范、非师范专业学生的专业互转问题,优化师范与非师范专业结构。
3.各教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师范生二次选拔实施方案,明确选拔标准、程序、方法,把乐教适教的学生选入师范专业,引导、帮助不适合修读师范专业的学生选择其他的适读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问题
1. 转专业学生毕业、授位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转入教学院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清理转入学生已修读课程,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指导学生拟定课程补修学习计划。
2.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相同,可认定相应专业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学分可以认定为部分通识选修课学分。
四、其他
1.学生转专业不收取转专业费用。但由于转专业学生增加了补修课程学习,根据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办法,学生应补交补修课程学分学费。该费用由转入教学院在学生首次报到时督促学生及时完清;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核定学费。
2.未尽事宜详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