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各教学院结合教育部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文件规定,严格、认真做好学分清理及学籍处理工作。同时,就相关规定加强宣传、学习,注重平时对学生的学业指导,严格管理,促教促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再次复核学生所欠课程及学分是否正确,是否有遗漏;个别学生因前期学籍异动导致教务系统中产生的无效课程信息,教学秘书应及时联系学籍与考务科予以清理。
2、学生累计拖欠学分达文件规定的学籍处理(16学分留级,28学分退学)者,教务秘书填写“学籍处理确认表”,并请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9月13日上午(本周四)前,辅导员依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文件([2017]77号)第二十条之规定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处理报告、批示笺”,经党政联席会签章后送教务处学籍与考务科。
4、学院在执行文件规定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与考务科沟通。
附:2018年学分学籍拟处理学生名单(见各学院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