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启动2022-2023-2(以下简称“下学期”)开课计划填报及排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计划填报工作
1.开课计划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实际开课与培养方案不一致(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别、学分和学时数等)时,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异动审批表》,报教学部并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涉及教务系统课程库新增课程的,教学单位须填写《教务管理系统新增课程申请表》,经分管副院长审核后,报教学部进教务管理系统。
3.第11周(11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开课计划系统录入及复核工作,报送《乐山师范学院开课计划备案表》(纸质文档),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学部教学运行中心。
4.开课计划系统填报及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考评。
二、排课工作
(一)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牵头落实教学任务,协调解决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审核各年级的教学周学时数,保证教学任务的周学时平衡并与培养方案一致;安排落实及协调任课教师,审核授课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秘书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教学任务,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教学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落实及每门课程的教学安排,避免因人设课、无人停课的情况发生。
(二)课表编排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为依据,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前提,以平衡各专业周学时和均衡每日课程及课时为基础,综合考虑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及要求,遵循教育教学与学生认知规律,科学、规范、合理地进行编排。课表编排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控制课堂教学规模。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技能类课程和特殊要求课程除外)原则上应采取合班教学,其他课程采用标准班教学,教改课程鼓励采用小班教学;
2.学时分布均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教师的周学时做到科学、规律、均衡分布,避免“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情况发生。原则上教师每天排课不超过6节,学生每天排课不超过8节。教师要确保教学投入,高质量完成校内教学工作任务,杜绝某门课程或某个老师集中一天或一个时段集中排课。
3.实行全天排课制度,必修课原则上安排在白天;大学体育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在1~2节、5~6节;
4.每周四下午为教职工政治学习或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三)遴选任课教师的基本原则:
1.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鼓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2.教学任务的安排应根据教师的专业、职称、教学质量、教学态度以及历年任教情况予以综合考虑,教学单位应将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安排在教学第一线,以保证教学质量;
3.需聘请校外人员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须按照学校人事部相关规章制度择优选聘。
(四)任课教师须首先服从学校教学任务的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排课提出特别要求。对排课有合理特殊要求的任课教师应在行课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教学部或教学单位协调安排,酌情给予解决。
(五)学期初,课表面向全校师生发布。课表一经发布,不再变更,任课教师须按课表完成教学任务。因国家政策、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影响除外。
(六)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任务,是统计年度教学工作量以及职称晋升资格审查的唯一数据标准;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编排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评。请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完成排课工作。
(七)排课工作安排
1.11月13日前,请各教学院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教学场地、教师等相关信息。
2.11月20日前,开课学院完成教学任务落实。
3.11月14日,启动教材选用申请,同时开展相关审核工作,具体以教材选用通知为准。
4.11月21-23日,教学部组织公共课开课学院排课。
5.11月24-30日,教学部组织专业课开课学院排课。
6.12月1-4日,全校排课微调整。
教学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