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课程期末考试相关事宣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各环节工作要求执行《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50号),教考分离课程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
二、课程考试编排及组织,由教学部统筹,各开课学院具体实施,统一考试课程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考。
三、课程考试必须严格按照开课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教学院要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综合应用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加强试卷命制管理及试题审核工作。师范类专业课程考试应按照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试卷命题需充分体现课程大纲,对检测课程目标达成度有较强的支撑。
四、教学院应结合各类专业课程特点、教学组织形式,围绕课程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案,鼓励运用创新、灵活、有效的组考形式保证考核评价全覆盖,各教研室应加强对课程考试方案审核。
五、各开课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做好随时切换考试形式的准备,确保课程考核正常进行。
六、课程期末考试前学校武装保卫部、后保部等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学工部、各教学院应积极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及《课程考试考生纪律》,严肃考试纪律,预防学生考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组织监巡考人员认真学习《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和《课程考试监考人员职责》等相关文件,要求监巡考人员严格遵守监巡考工作要求,严禁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玩手机、看书报等。
七、考试时间安排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
校本课程于教学计划最后一周结束新课,教师随堂组织学生测试;教学计划、考试方案、过程材料、记分册等材料交由开课学院审核归档。
毕业班及往届生尔雅课程于第12周周末由教学部组织统一线上考试。
非毕业班尔雅课程于第13周周末由教学部组织统一线下考试。
(二)专业课、通识教育必修课
1.技能、开卷、综合考试等:第18周(6月20-24日)
2.闭卷笔试(2小时):第19周(6月27-29日)
(三)毕业班(不含跟班重修)课程
第13周周日(5月18日)前,开课学院完成教学任务、成绩录入、成绩审核等工作。
八、考务要求
1.第12周周五(5月13日)前,教学院完成系统排考前期数据维护(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清理,考试任务、考试卷号、监考教师等维护)。
3.第14周周三(5月25日)前,教学院将审核通过的通识教育必修课试题送教学部。
4.第14周周二(5月27日)前,教学院完成系统排考工作。
5.第15周周二(5月31)前,教学院分管副院长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连同《期末课程考试试卷付印汇总表》送师科公司印务中心。
6.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等工作
课程考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分析等工作。成绩录入及提交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3日。
原则上,集中笔试课程需集中、流水阅卷。
九、后续工作安排
1.教学院在试卷评阅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课程考试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形成学期课程考试工作总结,2022年9月15日前交教学部教学运行中心。师范类专业应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21〕18号)要求完成相关达成度评价,拟定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2.教学院自查整改后,应将考试材料及形成性评价相关过程等材料按归档要求归档。
3.下学期补、缓考工作
(1)各教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教学秘书及时审核,教学部生成补缓考学生名单后,各教学院启动补缓考考试安排工作。
(2)下学期开校前组织补缓考,教学院于考试前完成系统排考,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成绩审核及材料归档工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教学部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