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39号
各教学院:
为贯彻《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及学校《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近期的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做好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推动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方便学生自主开展线上学习,同时做好疫情防控下开展线上教学的预案,各教学院应组织指导任课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1.准备好所授课程完整规范的教案、PPT课件、学习资料等电子资源,必要时上传超星平台,为学生开展在线学习做好准备。
2.鼓励各任课教师就所授课程的重点和关键知识点按照每个视频5-12分钟录制微视频,并上传超星平台,便于在线教学时学生线上学习使用。
3.已立项的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必须加快推进授课视频的录制进度,及时上传平台,确保在线教学时能正常使用,同时为下一轮申报各级各类一流课程提前做好准备。对需要录制视频的课程,各课程组将录制安排和需求在11月10日前报教学部王婕老师,学校协调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二、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1.精准统计各类学生实习实践开展情况。各教学院要及时统计清楚校内外实习实践学生详细情况,并按照教学部和教师教育学院要求按时上报,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并时刻关注学生动态。
2.暂停一切新增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含实践周教学活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先行安排培养方案中理论教学和校内实验实训任务,暂停的实践活动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安排。
3.所有在外实习的学生应关注实习单位所属地的疫情形势,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留驻实习单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须外出,应遵从目的地和返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及时向学院报批行程。增强防控意识,详见《关于做好乐山师范学院中后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4.加强校内住宿实习生管理。各学院要加强教育管理,所有在校内住宿的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防控要求,以及学校《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校园管控规定。
5.强化各类返校管理。在外实习实训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返乐返校。如需返校参加四六级、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等国家级考试,应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通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旅途中的个人防护。
6.积极开展毕业论文线上指导。各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论文管理系统、微信、QQ等方式开展线上指导,按时推进并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三、加强教学管理和条件保障
各教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学生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及时做好条件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下教学顺利运行。
1.任课教师要组织加强考勤,及时向学院报告缺勤情况。
2.密切关注课堂异常情况,对课堂上咳嗽、发烧等情形应主动关心,异常情况及时按程序上报。
3.被要求居家观察或暂缓返校的任课教师报人事部备案,原则上按课表安排在家开展线上教学,学生原则上到相应教室集中听课,各教学院将相关情况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教学部备案,信实处负责教室网络及技术保障。教学院应安排专人开展教学督查,确保远程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未被要求居家观察或暂缓返校的任课教师正常开展线下教学。
4.质量监控处及教学院组织开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5.信息与实验设备保障处加强在线教学的技术指导和设备、平台保障,确保为在线教学顺利开展提供技术和硬件保障。
加强武汉大学交流学生关心,要求他们密切关注当地疫情情况,自觉遵守当地及学校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非必要不流动,流动必报备,做好自我防护。
教学部 教师教育学院 信息与实验保障处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