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教学运行是学校教学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为扎实推进落实本科教育“四个回归”,保证教学组织科学合理,教师教学投入到位,教学开展稳定有序,切实提升教学质量,依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法规及我校现行教学规章制度相关规定,现就排课工作规范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教师应服从学校、院系及教研室的工作分配与安排,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额并高质量地完成院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期开课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教学院须提前提出执行计划调整方案并组织论证,报教学部审批备案后执行。学期开课计划一经教学部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三、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落实教学任务,协调解决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审核各年级的教学周学时数,保证教学任务的周学时平衡并与培养方案一致;教研室负责具体落实及协调任课教师,审核授课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秘书负责管理工作,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教学任务,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四、教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落实及每门课程的教学安排,避免因人设课、无人停课的情况发生。
五、遴选任课教师的基本原则:
1.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教学任务的安排应根据教师的专业、职称、教学质量、教学态度以及历年任教情况予以综合考虑,教学院应将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安排在教学第一线,以保证教学质量;
3.坚持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教授每年至少要承担1门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确需聘请校外人员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教学院须按照学校人事部相关规章制度择优选聘。
六、课表编排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为依据,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前提,以平衡各专业周学时和均衡每日课程及课时为基础,综合考虑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及要求,遵循教育教学与学生认知规律,科学、规范、合理地进行编排。课表编排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控制课堂教学规模。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技能类课程和特殊要求课程除外)原则上应采取合班教学,其他课程采用标准班教学,教改课程鼓励采用小班教学;
2.学时分布均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教师的周学时做到科学、规律、均衡分布,避免“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情况发生。原则上教师每天排课不超过7节,学生每天排课不超过8节。教师要确保教学投入,高质量完成校内教学工作任务,杜绝某门课程或某个老师集中一天或一个时段集中排课。
3.实行全天排课制度,必修课原则上安排在白天;大学体育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在1~2节、5~6节;
4.每周四下午为教职工政治学习或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七、任课教师须首先服从学校教学任务的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排课提出特别要求。对排课有合理特殊要求的任课教师应在行课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教学部或学院协调安排,酌情给予解决。
八、学期结束前,下一学期的课表定稿,教学院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保证录入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教学部导出课表,报校长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九、学期初,课表面向全校师生发布。课表一经发布,不再变更,任课教师须按课表完成教学任务。因国家政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影响除外。
十、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任务,是统计年度教学工作量以及职称晋升资格审查的唯一数据标准;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编排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评。请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完成排课工作。
十一、学校质量监控处牵头,会同人事部、教学部、纪委成立联合督查小组,不定期对排课及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行排课及教学要求,教学投入不到位的学院和教师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乐山师范学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