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现将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院是期末课程考试的第一责任单位,请务必规范、严谨做好考试各环节工作。
考试前,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组织监(巡)考人员培训,学习学校《期末考试巡视、监考人员职责及事故处理规定》、《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
考试中,加强院领导、任课教师巡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考试期间,原则上各单位不得在行知楼组织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二、巡视员要求
期末考试实行学校、学院两级巡视。校级巡视由教务处负责安排,院级巡视由教学院安排。
校级巡视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巡视地点,并提前到学校考试办公室签字,在考生进场前检查监考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教务处要求布置考室,若发现监考迟到、考室布置不规范,应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学院级巡视人员负责全程巡视该教学院的所有考场,若发现考室清场不彻底或监考人员监考不认真,应及时予以纠正。
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事件,巡视人员应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考务办公室,同时指导监考人员处理违纪后续事宜。
巡视人员应禁止除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室;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清理提前交卷离场学生,要求其安静、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内喧哗;如实填写巡视员记录表。
三、监考员要求
监考教师提前40分钟到教学院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当场拆封,检查试卷是否与考试科目相符,试卷数量与封卷单上的试卷份数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教学院的领导,由教学院领导与学校考试办公室联系并解决。
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室,再次检查并彻底清理考室,并在考试前完成下列任务:
1、验证:检查学生是否带身份证或一卡通,人与证件是否相符,是否对号入座。对未带证件参考者,一律不发试卷,并立即要求其退出考场。
2、禁止学生携带书包、书本、文具盒、眼镜盒、纸张、塑料袋、计算器(教务处批准同意的除外)、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首场考试向学生宣讲期末考试要求(第二场可不再宣讲)。
4、发卷: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草稿纸,同时提醒学生将学号、姓名、班级等正确填写在指定的位置。
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室巡查(按监考教师人数分别定位在前后左右区域内),维持考场良好秩序。监考教师不得随便离开考室,不能玩手机、看书、看报、闲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监考教师发现考试违纪者,应果断加以制止;发现考试作弊者,应立即终止作弊者考试,同时报告院校巡视员予以处理。
开始考试前3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交卷离场;开考30分钟以后,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提醒学生一次,以便让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考试结束时,要求迅速回收所有考试材料,组织考生依次离开考场,防止学生将试卷、答题纸等带离考场。
监考教师认真清点回收的试卷、答题纸是否与参考学生人数相符;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及考场记录送交相关教学院务办公室,并协助相关人员做好试卷的密封工作。
四、考生纪律要求
考生携带一卡通提前15分钟进入考室,按座次表就座。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能交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除笔、墨水外,书包、书本、文具盒、眼镜盒、塑料袋、笔袋、计算器(教务处批准同意的除外)等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学校划定的警戒线内。手机按要求关机后置于教室手机袋内。
诚信参考,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夹带、不交头接耳、不窃视、不吸烟、不喧哗。
完整、准确填写考生信息;不得在试卷上做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试卷。
若无特殊情况,考试中途原则上不请假上厕所。
为确保考场的神圣和庄严,提前交卷考生应迅速安静离开教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场区域(含楼道及周边区域)逗留、交谈、喧哗,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乃至警告、记过等违纪处分,同时对所在学院在口头上、工作群、校园网等层面予以通报。
五、后勤集团做好考室准备、指令发送等保障工作室;师科公司做好试卷印刷和运送分发工作;保卫处负责考区警戒、秩序维护工作。
在试卷印刷、交接、考试组织过程中,若有违纪均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修订)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学生处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