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提高《“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教务处在暑期务虚会听取的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为更大范围收集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拟邀请相关代表征求意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程安排
征求意见会分批次召开,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教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时间:9月14日(周三)上午9:00,地点:第一会议室。
第二批次:专任教师。每个学院选派2名教师代表参加,时间:9月18日(周日)上午9:00,地点:第一会议室。
第三批次:学生。每个学院选派2名学生代表参加,时间:9月18日(周日)上午10:30,地点:第一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建设规划关乎学校和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请各教学院领导和师生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向广大师生收集意见和建议。
2.教学院领导不得缺席,师生代表原则上应选派无课的教师和学生,并请通知到人,准时参会。
附:乐山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