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做好迎接审核评估的基础工作,学校将就上期期末课程考核、实践教学管理及本期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上期期末考试环节
上期所有课程考核材料:考试方式的制定与审核、分析与汇总;考核组织与管理、试题命制与审核、试卷评阅规范、成绩记载规范、试卷分析、学院课程考核自查情况和总结。其中重点检查技能考试和综合考试的相关考试材料。
2、本期课程教学计划
是否每门课程均有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否完整、规范;考核方式、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性质;教学计划的审批、执行与管理情况等。
3、日常教学运行规范
本期教学单位在加强日常教学规范管理,执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特别是培养方案变更、师生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调(停)课管理以及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等情况。
4、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教学院领导听课、检查巡视、教学督导等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加强教学质量监管机制建设情况。
5、2015届、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过程指导、答辩组织管理、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环节相关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样检查。
6、上期实验实训教学及实验室开放情况
在上学期实验实训开课计划中抽样检查两门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材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工作计划、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室运行记录册、记分册等)、实验实训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及开出情况、是否开设综合性设计性项目;查看实验室开放工作计划和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建设情况。
7、2016届、2017届学生试讲试教工作
检查试讲试教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抽样检查两本试讲试教指导教师手册)、试讲试教验收情况(验收方案、成绩记载表)等。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教务处会同教学督导、分管教学(含实践教学)副院长(或助理)、教务干事分三组到各教学院交叉检查,工作环节包括:教学院简要介绍情况,查阅相关材料,交流与反馈。
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院落实参加交叉检查人员,于4月11日(周一)前将名单报教务科,并请准时参加检查。
2、各教学院认真做好自查,准备好检查材料,结合检查后的反馈意见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期末考试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及常规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
接受检查学院 |
参与检查学院 |
4月12日(周二)
14:30-16:00 |
文新学院 |
旅游学院 |
生科学院 |
政法学院 |
美术学院 |
计科学院 |
4月12日(周二)
16:30-18:00 |
数信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物电学院 |
经管学院 |
体育学院 |
音乐学院 |
4月13日(周三)
8:30-10:00 |
思政部 |
生科学院 |
教科学院 |
体育学院 |
经管学院 |
化学学院 |
4月13日(周三)
10:30-12:00 |
特教学院 |
美术学院 |
计科学院 |
物电学院 |
旅游学院 |
数信学院 |
4月13日(周三)
14:30-16:00 |
政法学院 |
特教学院 |
音乐学院 |
教科学院 |
4月13日(周三)
16:30-18:00 |
外国语学院 |
文新学院 |
化学学院 |
思政部 |
教务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