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生命科学学院给予刘XX三级教学事故处理意见,请各位教师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教学规范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希望教学单位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生命科学学院关于给予刘XX三级教学事故处理的意见
刘XX老师在2015年12月10日(周四)第1节课(2015级生物科学班《植物学》)迟到10分钟。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10)65号)的相关规定,经生命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XX老师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生命科学学院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