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确保开学后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开学各项教学准备与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院认真核查教学课表,并及时、准确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
2、9月1日起,全校执行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具体内容见《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乐师院〔2014〕32号),请师生严格按照新的作息时间执行。
3、各教学院仔细检查实验室、机房等场所的开学准备情况,确保人员到位,设备正常。
4、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教学场所设备、设施(多媒体、话筒、灯光等)的检查、维护和清洁卫生,开学后安排专人到教学区域巡视,处理突发情况。
5、各教学院做好师范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师生按时到位。
二、做好教学检查工作
各教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填写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备查。
行课期间,教学院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区域,加强教学常规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4-2015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