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普通本、专科教材选用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教学院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在充分研讨基础上遴选出优秀、适用教材,如期完成教材选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相统一的教材选用原则,鼓励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审定)的教材、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须选用国家规划(推荐、审定、优秀、精品)教材,或高级别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教材选用须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和教研室集体研讨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实际需求遴选出首选教材和备选教材各一种。专业课《教材选用推荐表》留教学院存档备查;公共课《教材选用推荐表》须报教务处审批后再选用教材。
3.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新教材选用比例不得低于60%。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对应开课课程认真选用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不同的课程不得选用同一种教材。
5.为了减少因补订、追订教材导致课前不能到书现象,请认真用好“机动用量”;“机动用量”主要考虑复学、转专业、专升本、补录等异动学生用书量和临时变动任课教师用书量,原则上机动用量不超过5%;
6.为避免重报、漏报、少报教材计划,建议各教学院按照开课计划先分年级、分专业统计,再汇总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
7.自编教材、讲义的选用要求:
(1)教师填写《教师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教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并将教材样书、讲义样稿一并交相关学院;
(2)各学院在6月6日前将教师填报的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申请表及教材样书(或样章)、讲义样稿(非首次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不交样书、讲义样稿,只交申请表)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3)经教务处审批同意使用后,各学院方可将自编教材、讲义列入选用计划中。
二、选用计划填报规范
1.为了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教材,填报教材选用计划时“课程名称”和“行政班级名称”必须与教学管理系统中完全吻合,不得随意简化和变更。
2. 教材书号(ISBN)是辨别教材不同种类的唯一识别码,为了保证选用教材的准确性,请认真填写ISBN教材书号;如书号不确定可以不填,但书名、版次、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须准确填写。
三、申报范围与时间安排
1.本次申报的教材选用计划仅限于普通本专科2014-2015学年度下学期使用的教材,成套教材例外。
2.6月6日前,各教学院汇总教材选用信息,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公共课和专业课分开填报),电子稿传QQ:123890547,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2014秋)
2.《教师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2014秋)
3.《教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2014秋)
4.《教材选用推荐表》(2014秋)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