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期学生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于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18日通过校园网络教学管理系统进行。为了尽快采集并使用学生评教的各种信息,及时改进教学,各教学院应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期上课的所有教师(包括外系教师)的评教工作;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在网上选课和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请各教学院党政领导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评教,本着以人为本的科学态度,要求学生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地评价教师,肯定教师的长处,找出存在的不足,充分调动教和学的积极性,创造更加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
学生评教后各教学院应根据教务处反馈的学生评教数据,从多方面分析学生评教结果,进一步了解教学、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在教研室分析的基础上写出包含基本情况、学生主要意见的综述、结果分析、对教学的改进意见等内容的书面分析报告(公共课开设系还应单独就公共课的情况写出分析报告),于2012年元月12日前交学校教务处。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学生评教进度安排:
1.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8日各教学院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
2.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18日各教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评教;
3.2011年12月30日前教务处反馈学生评教数据到各教学院;
4.2012年元月1日—2012年元月11日请各教学院根据反馈的学生评教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5.2012年元月12日前各教学院将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