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0]25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将启动报送2021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送范围
(1)2021年度我校已立项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参赛项目(见附件1)。
(2)2021年度我校未立项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竞赛项目,但属于全国高校排行榜赛事(见附件2)和省教厅立项赛事的参赛项目(见附件3)。
2.工作量及奖励核算标准
(1)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类别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及其类别认定结果的通知》教务[2021]45号(附件1)执行。未在类别认定清单中的属于全国高校排行榜赛事和省教厅立项赛事参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类别认定申请(自拟),并提供有关竞赛通知文件、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支撑材料,由学科竞赛专家委员会对赛事进行评估和类别认定。
(2)各项目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奖励及指导教师工作量参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0]25号)(附件4)执行。
3.报送程序
各项目将《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附件5)及竞赛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表彰文件一份)交相关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其中:
(1)大学生艺术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校团委统筹安排。
(2)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由创新创业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
(3)四川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及各类师范技能竞赛由教师教育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
(4)其它类学科竞赛由所在教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
4.报送时间
请相关审核单位汇总统计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6)和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7,只交电子版),并于11月26日(星期五)之前将学科竞赛总结材料(含项目汇总表(电子+纸质)、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和各项目总结材料(电子+纸质))报送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注: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设置在沫若学院办公室旷怡楼312)。
联系人:尹老师,代老师,联系电话:2276208
附件1.关于公布2021年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及项目类别认定结果的通知
附件2.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
附件4.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5.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
附件6.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7. 2021年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情况总结表
教学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