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40号
各相关教学院:
为提高我校师范生培养质量,保障师范生在教师资格国家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加强教师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师院教[2017]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师范生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2017]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6级师范本科生;
2、2017级师范专科生。
二、培训时间
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周末,具体日期和上课地点由相关学院具体安排。笔试培训安排在2018年4-11月进行;面试培训安排在2018年11月-2019年1月进行。
三、培训内容
学段 |
考试科目 |
培训学时 |
责任主体 |
中学(含职教、特教) |
笔试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20学时 |
教师教育学院 |
综合素质 |
8学时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24学时 |
各相关学院 |
面 试 |
16学时 |
各相关学院 |
小学 |
笔试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16学时 |
教师教育学院 |
综合素质 |
8学时 |
面 试 |
16学时 |
各相关学院 |
学前 |
笔试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6学时 |
教师教育学院 |
综合素质 |
8学时 |
面 试 |
16学时 |
各相关学院 |
四、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辅导相结合、集体面授培训与网络自主培训(利用教师资格证模拟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培训主要采用精讲、串讲和模拟题、真题练习等,面试培训主要采用个别化指导等。
五、培训进程安排及有关要求
2018年4月启动,2019年1月完成。具体进程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笔试培训阶段(2018.04-2018.11)
1、训前准备(2018.04)
各相关教学院制定本年度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授课第一主讲人即考试科目的培训负责人和各模块授课教师,拟定开课计划。组织授课教师认真研究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做好培训授课准备。各相关教学院于5月4日前报送培训工作方案(含开课计划)到教务处实践科史嘉维(522014138@qq.com)。
2、集中培训(2018.05—2018.06)
(1)各教学院在2018年5月11日前排好课,2018年5月19日开始培训。培训安排在周六和周日进行。
(2)集中培训阶段按学段分模块进行,采用集中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讲-练-评-测”四环节模式具体开展。
(3)教师授课要结合历年真题注重精讲串讲,理清线索,明确重点,要强化平时练习。
(4)相关教学院要全程跟踪培训辅导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5)学生在《教师资格模拟考试系统》至少学习50学时(账号与密码由教师教育学院分配)。
3、模拟测试(2018.07-2018.11)
本阶段主要为历年来真题模拟考试,组织学生进行真题真实情境的演练,各大类(学段)的模拟考试(演练)均不少于3次,不计入集中培训安排。各相关教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的模拟考试情况进行讲评和反馈。
集中培训期间学生自主在《教师资格模拟考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演练)不少于5次。
(二)面试培训阶段(2018.12-2019.01)
根据笔试过关情况和学生面试培训需求,各相关教学院依据面试有关要求安排和组织实施16学时的面试培训。
(三)培训总结阶段(2019.01)
各相关教学院形成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院召开教师资格考试年度工作总结会,组织培训授课教师对考试过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反馈,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
六、培训保障
1、教务处设立教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专项经费(不收取学生培训费,培训教材及有关资料由学生自行购买)。
2、各相关教学院要确定考前培训工作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培训过程管理到位;教务处和教师教育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培训督查。
3、各相关教学院负责为有关培训授课教师购买培训教材作为备课使用,组织相关授课教师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大纲,加强培训研究,收集和整理历年真题,形成该考试科目的考前培训完整资源包等有关材料。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