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启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参赛范围:1)凡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见附件1);2)历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3)新增报名项目。
3.参赛对象要求: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1-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组别: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鼓励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工作进程
1、网上报名:4月3日至5月13日
2、教学院推优:5月14日至21日
3、校内选拔:5月22日至27日
4、强化打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参加省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项目材料准备
各教学院组织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3),并设计项目LOGO(像素在128*128以上正方形标志,支持JPG、GIF、PNG格式,文件不大于1MB)。
2、网上报名
各教学院根据《网上报名攻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4)对附件1中提供的“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历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项目及新增报名项目团队负责人进行培训,并组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须进一步优化,避免以策划书名称等形式命名。
(2)团队成员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 人,最多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且合理配置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结构和团队分工(建议包括计算机、市场营销等专业学生),确保参赛团队的结构合理性。
(3)教学院须为每个项目选派1名指导教师。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分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项目类别(“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 “互联网+”公益创业),组别确定后不可修改。
(5)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校赛期间统一选择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赛”主赛道。待省教厅出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规程后,再参加该赛道。
(6)本届大赛报名系统登录后需要完善个人信息并通过学籍学历验证,对于学籍学历验证不通过的情况(页面弹出验证不成功提示),需拨打大赛专门的认证客服(咨询电话:010-82199588)进行信息的核实及确认。完成完善个人信息及学籍学历认证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3、教学院遴选
各教学院参照大赛评审规则(参照2017年规则)(附件5)组织评审专家对各项目的《项目推荐表》和《项目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审核项目的创新性、商业性、项目的团队情况和项目的组别选择是否正确等,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凡在“创青春”校内选拔赛中成绩优异者可优先排序(“创青春”复赛项目见附件6)。
4、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推荐省赛项目数额,结合教学院推优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遴选项目进入校赛,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遴选排序后,于5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稿)和《第四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稿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满老师 电话:2276233 邮箱:2751180863@qq.com
点击下载:
附件1 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2 项目申报表
附件3 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注意事项
附件4 网上报名攻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
附件5 大赛评审规则
附件6 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乐山师范学院复赛入围项目名单
附件7 第四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招生与就业处 学生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