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使用乐山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录播室的通知

各教学院:

教师教育能力培养与训练中心已新建10间微格教学实验室和2间录播室,现已投入使用。为提高利用率,增大使用效益,现将微格教室、录播室予以开放,具体方式介绍如下:

一、微格教室和录播室基本情况

序号

教室名称

座位数

教室地点

主要设备

主要功能

1

录播室401

96

弘毅楼401

全自动高清摄像系统、投影系统、拾音器、功放、中央控制系统、录播软件

精品课程录制

2

录播室402

96

弘毅楼402

3

录播室301(原有)

102

弘毅楼301

4

微格教室403A

36

弘毅楼403A

短焦投影机、电子白板、摄像系统、拾音系统、功放、中央控制系统、黑板

 

微格教学、综合素质培养与训练

5

微格教室403B

48

弘毅楼403B

6

微格教室405A

36

弘毅楼405A

7

微格教室405B

48

弘毅楼405B

8

微格教室504A

72

弘毅楼504A

9

微格教室504B

72

弘毅楼504B

10

微格教室505A

36

弘毅楼505A

11

微格教室505B

48

弘毅楼505B

12

微格教室506A

48

弘毅楼506A

13

微格教室506B

36

弘毅楼506B

二、预约流程

微格教室和录播室预约,采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网上预约方式进行。在预约过程中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

 

 

 

注意:上图中, “原因类别”栏目须选择“技能培训使用”,“电话”和“用途栏目如实填写,不可空缺。

三、使用管理

1、网上预约成功并通过审核后,请预约人提前10分钟到弘毅楼503B办公室(学生成长档案室)与工作人员衔接使用事宜;预约人在教学活动前须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录播室使用记录表》。

2、预约人在教学活动完成后,与工作人员共同检查室内硬件设备,进一步完善《乐山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录播室使用记录表》,如无异常,方可离开。

3、预约人须熟知《乐山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录播室使用管理规定》(见附件一)。

办公电话:0833-2276211                工作人员:郭海峰    彭为杰


 

附件一

《乐山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录播室使用管理规定》

 

微格教室是面向师范生进行教师教学能力训练的重要场所,主要用于开展试讲试教、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等教学活动。为了保证微格教室的高效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使用微格教室必须遵守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教室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需使用微格教室进行教学实践活动的单位或课程教师,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以便做好教学安排工作。

三、使用微格教室前,由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训练中心中控室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微格教室使用培训,明确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由教师完成对学生的培训工作。

四、学生在教师带领下方可进入微格教室进行实践活动;未经管理员允许,学生不得进入控制室。

五、实践前使用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操作规程,并进行试录像,根据试录情况与中控室管理人员协商录制细节。教学实践中若出现设备使用方法不清楚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请教,避免损坏设备。微格教室内的计算机、录控设备、摄像机、电子白板、话筒等均属贵重仪器设备,不得敲打、拆卸,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中的程序,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造成的损失按价赔偿。

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保持教室整洁卫生。若需移动室内桌椅,在活动结束后必须将其摆回原位。

七、微格教室的空调耗电量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空调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在冬季室内温度高于10,夏季室内温度低于 30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开启空调。

八、进入教室时,教师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微格教室使用登记表》。微格教室使用完毕后,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设备、门窗等,并通知管理人员核查后方可离开。

 

教师教育能力培养与训练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站原创 2014-09-23 16:15:4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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