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实习前期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11级师范本科生和2012级师范专科生将在2014-2015学年上期实习,为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生派遣相关要求

1、各教学院按照2014年教学目标任务书集中实习比例要求,严格审批自主实习申请。在短学期结束前,学生需向所在教学院提交自主实习申请和实习单位接收函(模板见附件3)。

2、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全程参加实习,有考研计划、参加学科竞赛活动的学生,不做集中实习安排。

3、在派遣实习生时,要考虑学生师范生教学能力,合理安排在国重、省重、成都片区学校实习的学生。

4、各教学院严格遵照《乐山师范学院2015届实习(教育实习)安排汇总表》(附件1)的规范进行填报(注意:表中学生的乐山本地建设银行卡号需提前进行填写,且学生名单不得删除)。

二、教育实习的管理

1实习学生应认真学习《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实习生守则,熟知实习任务与要求,并结合实习学校的工作要求开展实习工作。

2、各教学院不应安排已选派的带队教师在校内上课。

3、各教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教务处将收集实习情况,定期编发实习工作简报。

4、在实习期间,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各教学院组成教育实习巡视检查小组,对实习进行检查。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教学院根据《2014年实习基地学校实习生接收人数汇总表》(附件2),及时安排学生实习学校,并于第18周星期三(618)前将《乐山师范学院2015届实习(教育实习)安排汇总表》(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廖进老师处(1583464088@qq.com)。

2、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在短学期到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并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学生规范填写。

3、短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带队教师培训,并安排带队教师和实习生见面会,选拔实习小组长,确定实习小组信息员。

4、各教学院针对实习生安排情况(在国重、省重、成都片区学校实习的学生),在短学期内,组织院级实习小分队强化训练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校级实习小分队培训工作。

52011级师范本科生和2012级师范专科生在2014-2015学年上期实习时间为三个月(9月-11月)。除少数顶岗实习学生以外,其他实习学生应在1130(星期天)返校。

6、实习生返校后,进行实习交流和总结、参加师范技能测试、撰写毕业论文等工作。学校将对自主实习的同学进行讲课抽测,未能通过抽测的同学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7、所有2011级师范本科生、2012级师范专科生在2014-2015学年上期应完成缴费注册工作。

四、顶岗实习工作

“国培计划”置换顶岗实习学生于9月中旬到顶岗学校,按照“国培计划”的时间要求进行顶岗实习。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64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2015届实习(教育实习)安排汇总表

附件 2014年实习基地学校实习生接收人数汇总表

附件3  自主实习申请和实习单位接收函模板

本站原创 2014-06-04 11:11: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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