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日程安排,2014届非师范本、专科生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实习。为做好我校2014届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习的准备
1.本学期放假前,各教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告知学生实习安排和要求,强调实习纪律。每位学生领取专业实习鉴定表和专业实习手册,并填写《实习安全责任书》。专业实习鉴定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科】栏目中下载。
2.各教学院积极帮助落实学生实习岗位;实习学生人数较多的片区教学院应安排带队教师。
3.学生因自身原因确需自主实习,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和开具《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2)后,报送所在教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各教学院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2014届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和《2014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专业实习的安排
2014届非师范本、专科生下学期开学后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实习14周时间,2014年5月24日返校,确因就业或顶岗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者以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教学院与学生应妥善处理,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专业实习的检查
1.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各教学院应逐一落实实习生到岗情况,并于第2周星期一(2014年2月24)将学生到岗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实习期间,各教学院应通过带队教师、QQ群、短信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对本学院实习学生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实习情况。
3.各教学院要求每位学生将实习期间工作汇报材料以稿件的方式反馈到教学院,作为实习考核的一项依据。学校不定期编发实习工作简报。
4.实习学生人数较多的片区,教学院应安排实习巡视检查。
四、专业实习总结
1.实习生返校后,各教学院根据带队教师意见、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及实习期间工作汇报材料评定实习成绩。
2.下学期第16周星期五(2014年6月6日)前,各教学院将实习生实习成绩册、实习工作总结、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调查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3年12月3日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附件2 实习单位接收函(模板)
附件3 2014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