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决定进行2010级本科、2011级专科学生见习成绩和学分认定工作,各教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明确见习成绩与学分认定,汇总整理《学生见习成绩与学分评定表》(附件1)。见习成绩以百分制方式记载,若原有见习成绩为等级制,则按照以下方式转换:优秀:95;良好:85;中:75;及格:65;不及格:50。于第十周星期五(11月8日)下午6:00前将纸质件报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1583464088@qq.com。各教学院见习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的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见习成绩与学分评定表
教务处
2013年10月29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