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巴州区第二中学食堂燃气管道泄漏烘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58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环境安全工作,消除实验教学的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教务处、国资处决定于2012年9月17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到检查现场配合。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方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要包括各教学院实验室(含信息中心机房)。
二、检查内容
1、各实验室用电线路、电梯、消防器件及通道、大功率电器等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各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微生物实验材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等。
三、请各教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前做好自查与整改。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国资处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