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实验室和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各部门:

最近我省部分高校和中学频发安全事故,为严防类似事件在我校发生,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巴州区第二中学食堂燃气管道泄漏烘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580)文件精神,我校由教务处、国资处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校的实验室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606)以及我校工作实际,特作如下要求。

一、实验室(含艺体技术技能训练场所)的安全工作

实验室(含艺体技术技能训练场所)是实验(实训)教学的主要场所之一,而近期其它高校和中学频发安全事故,给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提出以下要求:

1、各教学院要根据本次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2、各学院应制定实验室突发意外事件的预案。

3、规范实验操作过程,加强对师生实验前的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4、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药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特种实验设备要重新检查并且有专人管理、专项使用记载。

5、各实验室灭火设备过期的应立即更换,无灭火设备的应及时补齐。

6、对于新进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快组织他们进行安全方面的专题培训。

7、各教学院在国庆节放假前要对实验室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时,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我校实践环节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1、各教学院在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时,必须要有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安全工作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审批手续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前,各教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责任、权利和义务。

3、学生外出实习、见习前,各教学院要指导参加实习、见习的学生购买保险。

4、学生外出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前,需要填写安全承诺书。

 

各教学院请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巴州区第二中学食堂燃气管道泄漏烘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580)和《四川省教育厅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606),按照文件要求,于2012929前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巴州区第二中学食堂燃气管道泄漏烘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580号)

2、《四川省教育厅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2〕606号)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2925

 

本站原创 2012-09-26 09:16: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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