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2]99号
2009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教学院于7月完成了2009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并且陆续开展了开题工作,部分非师范专业已完成撰写工作。现将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
1、2009级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的时间及是否停课由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校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必须在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6周星期五(4月5日)前完成,其最终形成的毕业论文应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打印规范要求》执行。
2、各学院必须建立完善的评阅人制度,在指导教师评阅后交评阅教师再次评审。2009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应在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8周星期五(4月19日)前完成。
3、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进行探索和改革,但须经本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各学院应正确处理好学生提前上岗与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关系,对确需提前上岗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盲检抽查工作
为把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我校在2009级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之后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盲检抽查工作,时间安排在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9周。根据往届盲检抽查结果确定各学院本届抽查论文比例,各学院不等。
抽查工作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为教务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查新工作,第二步为教务处聘请专家评审。
三、关于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的安排
为保证2009级本科生毕业、授位、就业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最迟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13周星期五(5月24日)前全部结束。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并于答辩前一周把包含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内容的“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安排的答辩时间派人参加各学院安排的答辩。
2、答辩会场应设置答辩席、评审席、旁听席和背景,学生应制作答辩PPT。
3、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13周星期五(5月24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各学院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做到准确、全面,于第14周星期五(5月31日)前将电子文档及打印稿交教务处。
4、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调整答辩及成绩评定时间,可提前完成,但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最后期限。
四、2009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后期工作
1、2009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汇编。
为展现我校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水平和成果,学校将制作“乐山师范学院2009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选编”光盘与文集 ,为此,要求各学院按毕业本科学生总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14周星期五(5月31日)前将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交至教务处。
2、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与保存工作。
3、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总结,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两个材料,并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15周星期五(6月7日)前将两个材料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送交至教务处。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