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1年度全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获准立项的项目为25项,按照《乐山师范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2〕45)要求,依照合同书约定,2012年20项校级创新实验项目已达到结题验收时间,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近期将组织对达到结题时间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为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对象为2012年达到结题验收时间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材料。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2年12月23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项目所在学院,项目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简表(见附件2);
(2)总结报告:应反映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工作在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成果材料:
① 若课题成果以论文(研究报告)形式公开发表,应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
② 已录用待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请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及全文;
③ 研究成果为发明制作,请提供发明研制成果的研制报告,并附上研制成果的A4打印照片;
④ 申请的专利复印件或者参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4)经费使用明细表。
各项目组须将《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支撑材料及答辩PPT等打包后压缩以“项目名称-学院”命名及上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2012年12月23日前交项目所在学院,2012年12月30日前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答辩,对项目实施情况给出评审结果。
各学院于2013年1月4日(星期五)之前将结题所有材料(学院盖章)及电子文档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邮箱:921235785@qq.com,联系电话:2276182。
2.学校审查。2013年1月11日之前,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发布结题公告。
三、其他
1.对提前完成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2.对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的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预定结题时间等相关情况,相关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对不能按期上交相关结题材料的项目、未按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的实验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项目,教务处将限制资助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附件:
1、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项目结题简表
3、2012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训练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