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 2012 ] 63号
关于2012年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09级师范本科生和2010级师范专科生将在2012-2013学年上期实习,为做好我校2012年教育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短学期第3周周五中午,学校在行知楼安排集中实习学生与带队教师的见面会。
2、短学期第4周,学校进行校级试讲验收工作。
3、分散实习学生在短学期结束前,应填好实习安全责任书交到所在学院。
4、所有2009级师范本科生、2010级师范专科生在2012-2013学年上期应完成缴费注册工作。
二、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
1、2009级师范本科生在2012-2013学年上期实习一学期。
集中实习学生在带队教师组织下,根据实习学校的时间与工作要求开展实习工作。分散实习学生到所联系的实习学校实习,应确保实习时间符合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2010级师范专科生实习6周时间。
集中实习学生在2012-2013学年上期,根据实习学校的时间与工作要求准时到达实习学校,开展实习工作。10月20日返校,10月22日按教学计划正常行课。
分散实习学生在2012-2013学年上期完成实习后,10月20日返校,10月22日按教学计划正常行课。
三、教育实习的检查
1、9月初实习带队教师应及时将实习学生到岗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和各教学院,各教学院应加强对本学院的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的管理,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
2、教务处组织人员到实习学校不定期检查并编发实习工作简报。
3、在学生实习期间,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各教学院组成教育实习巡视检查小组,进行实习检查。
四、顶岗实习工作
“国培计划”置换顶岗实习学生9月到顶岗学校,按照“国培计划”的时间要求进行顶岗实习。
到成都金堂县、攀枝花等地顶岗实习学生顶岗时间为一学期。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