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2012年度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支持优秀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改革和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院应负责制定(修定)本院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各项工作,对项目实行过程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驱动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注重项目研究过程以及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二)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
(四)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凡已获得学校相关部门资助已结题或正在实施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五)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团队研究,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或实验创新有浓厚兴趣,1-3年级的在校本科生、1-2年级的在校专科生均可以申报。
四、经费资助
学校对每个项目资助200--500元(资助金额视实验研究课题而定)。学生所在院应为学生优先提供实验条件或相应的配套经费。特别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五、申报立项程序
(一)2011年12月9日(第14周星期五)前,申报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调研与论证工作,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到所在学院。
(二)2011年12月10日至14日(第14周星期六 — 第15周星期三),各院组织申报项目的论证和答辩,并在《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中填写意见。
(三)12月16日(第15周星期五)前,各院推选优秀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予受理(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件和一份的纸质材料),电子稿发邮箱:yinshaoquan2008@163.com。
(四)12月19日-12月21日(第16周星期一 — 第16周星期三),学校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12月23日(第16周星期五)前,公布2012年度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项目。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2276182,联系人:尹绍全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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