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包含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省级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能力,学校决定对现有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现有立项的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单位评审、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认真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凝练人才培养成效和教学改革有益经验,总结形成高质量项目成果。根据项目类型分别按要求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创新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
2.单位评审: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所属项目进行检查评审,可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答辩质询等形式,对项目进展、成果及应用前景进行评价。
3.材料提交:2026年1月14日前,各单位将《中期检查报告》报送至教学部实践科(弘毅楼306A),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一式一份)。
4.学校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校级汇报答辩。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各项目电子版材料请按“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检查表签字盖章后合并为PDF ”,汇总本单位所有被检查项目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1.中期检查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项目负责人应借此机会,认真梳理项目进展,凝练成果,确保项目高质量开展和验收。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2276182
电子邮箱:820018343@qq.com
教学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