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院教〔 2023〕45号
校内各单位:
校级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已发文(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
1.立项项目参照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划拨标准进行资助,同一项目若被立项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的,则按照项目的最高级别进行资助和奖励,不重复资助。
2.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的研究与实践,统筹各类资源,给予立项项目配套资金、人力、物力等条件支持。
二、项目开题与实施
1.项目所在单位应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召开本单位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会,积极支持并指导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研究与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
2.项目负责人根据开题报告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2)。
3.项目组应本着“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与实践工作,对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运用推广,着力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成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因特殊原因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需经学院审查同意并报送教学部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的任务书纸质稿(见附件2,一式3份)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送教学部教研教改科(弘毅楼304A),同时提交任务书的电子稿。
联系人:教学部教研教改科 曾老师
电话:2276181; 邮箱:10409409@qq.com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