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项目选拔通知

教务[2019]42

 

各教学院:

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和《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经与武汉大学友好协商,今年我校将继续选拔优秀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实行两校联合培养。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联合培养本科生采取“1+2+1”模式,即一年级和四年级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二年级和三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

相关教学院针对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制定专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与武汉大学培养方案有效对接,确保分段培养的延续性和系统性。

二、选拔专业及人数

在各教学院自主确定选派专业及名额的基础上,经学校与武汉大学商定,2019年我校选派2018汉语国际教育16个专业16名全日制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具体见附件1)。

三、选拔的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

2.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且无不及格课程、没有考试违纪等记录。

3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

四、选拔工作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424日——53日:学生自愿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表(见附件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上述选拔基本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确定候选名单。

54日——513日:教学院组织选拔考核,并综合高考总分、高考专业志愿和学科课程成绩等因素确定拟派人员名单,具体考核方式由各教学院自行确定。

514:各学院将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附3)及其学生申请表、承诺书(附件4报教务处教研科;

515日——519日:教务处审核并公示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派联合培养学生名单报学校审定后,报送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备案。

四、其他说明

1联合培养学生20199-20217月在武汉大学对应专业随班就读,学籍身份在乐山师范学院,学生需按两校规定办理学籍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武汉大学相应专业收费标准向武汉大学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缴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联合培养学生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在乐山师范学院统一办理。学生在武汉大学期间,如发生医疗或遇意外伤害,就诊或住院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乐山师范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3、联合培养学生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武汉大学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读相应的课程和学分,并按武汉大学学生的同等要求进行考核;学习成绩由武汉大学认定,对于不合格课程,按武汉大学规定进行重考;在武汉大学期满后,重考仍不合格的课程,按乐山师范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课程重修。

4、联合培养学生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根据武汉大学每学年学习结束后提供的联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表现,乐山师范学院负责其国家奖助学金、校设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方面的评定。

5.联合培养学生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学籍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武汉大学根据本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实施对交流学生的管理,并有权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若出现了同一学期不及格课程数占所选课程数比例超过30%,或者严重违反两校相关管理规定,将取消联合培养资格。

6.联合培养学生在武汉大学的培养期结束时,武汉大学将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学生若出现中途退学、休学等情况,则不再保留联合培养资格,其学籍管理按乐山师范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7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两校分段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达到两校联合培养的毕业、授位要求,由乐山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武汉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出具学习证明或在毕业证上加盖武汉大学印章。

8联合培养学生的相关管理参照《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见附件5)执行。

9.为确保联合培养学生的质量,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严格选拔、加强管理。各学院选拔的学生若出现有放弃联合培养资格、中途退学、课程成绩达不到联合培养要求、严重违反两校相关管理规定等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该学院下一年度的选派资格。

 

联系人:教研科罗老师 电话:2271913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9年选拔专业及人数

2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9年学生申请表

3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9年推荐人选名单

4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学生承诺书

5、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

2019年选拔专业及人数

序号

学院

专业代码

联合培养专业

拟派人数

1

文新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1

2

050301

新闻学

1

3

政法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

4

030302

社会工作

1

5

英语

050261

翻译

1

6

050204

法语

1

7

数信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8

物电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1

9

化学

082502

环境工程

1

10

生科

071002

生物技术

1

11

经管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12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

13

计科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14

教科

071101

心理学

1

15

旅游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

16

美术

130503

环境设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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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 2019-04-24 15:22:2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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