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继续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实践,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实施方案》(乐师院教[2012]27号)的有关安排,学校决定启动第五批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以课程为载体,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课程和教学资源拓展、考核方式等多方面,进行基于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目标的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实践探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突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切实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立项要求
1.立项面向在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学一线教师,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基础;申报教师须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一人限报一门课程;已有课程立项且未结项的教师此次不能申报。
2.申报课程须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开设,且单门课程开课学期不超过两个学期。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只接受一个教师申报;已立项的试点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3.试点课程应实行小班化教学,单班规模一般不超过50人,试点不超过两个班。
4.立项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须完成两轮,且按照学校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有关管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5.教学院对项目要提供必要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条件等配套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立项范围及资助
1.立项范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专业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以及能够保证连续在两个不同年级开设的学科专业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含教师教育通识课程)此次不参与申报。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因此各教学院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
2.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给予0.3-0.5万元的改革研究经费(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不再资助此项经费),同时课时酬金上浮50%左右。各教学院也应给予一定经费配套支持。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院组织本单位符合课程立项要求的任课教师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程名单,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第五批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务必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稿报教务处教研科。
2.教务处组织审核各教学院推荐的拟立项课程,并根据审核结果发文公布立项。
联系人:李丽萍 电话:2276262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申报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第五批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推荐汇总表
(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