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改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0]39号)和《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文件,学校组织专家,对今年申报教改实验班和校级重点专业的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投票结果,“行政职业能力培养实验班”等3个教改实验班和心理学等2个专业拟予立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3年12月12日至15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具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或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2276262,监察处2276324。
附件: 2013年教改实验班、校级重点专业拟立项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
2013年12月12日
附件: 2013年教改实验班、校级重点专业拟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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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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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实验班 |
行政职业能力培养实验班 |
龚 晓 |
法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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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教改实验班 |
唐 梅 |
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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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类职教教师培养实验班 |
张九华 |
物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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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业 |
心理学 |
王立新 |
教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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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李晓燕 |
化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