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实施方案》(乐师院教[2012]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已经立项建设的第二、三批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课程改革实施效果,学校决定对第二、三批改革试点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二批立项试点课程中在上期还未参与中期检查的课程,以及第三批立项试点课程中开课时间为2013-2014(上)的所有课程(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课程实施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的过程情况,包括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课程和教学资源拓展,考核方式等方面采取的举措;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分析。
三、检查方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针对表中内容准备好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果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2.教学院检查和评价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教研室于11-13周集中组织开展公开观摩课教学及课程改革研讨活动;
——组织召开改革课程实施班级的学生座谈会;
——查阅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果等材料。
3.学校根据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对教学院给予课程的考核结论进行审核。
四、其它说明
1.特别提醒:第二、三批试点课程中,至今年12月结束第一轮改革试点的所有课程,在下学期(或者下学年)将进入第二轮运行,请教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特别注意,保证两轮改革的落实。
2.第一批(尚未参加中期检查的课程)、第三批试点课程中少数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课程(见附件3),也须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公开观摩课教学及课程改革研讨活动、组织召开改革课程实施班级的学生座谈会等。
3.课程负责人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的有关材料交所在学院(《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学院于2013年12月27日前完成对课程的检查和评价。
4. 教学院于2013年11月7日前将《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公开观摩课活动安排表》(见附件4)、2013年12月27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5)交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第二、三批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表
附件3:第一批尚未参加中期检查以及第三批本期开课而不参加中期检查的试点课程
附件4:《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公开观摩课活动安排表》
附件5: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