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院:
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3〕577号)的要求,请相关学院组织学习省厅通知,认真填报《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并于9月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邮箱:6704431@qq.com。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3〕577号)
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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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3年8月29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