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川教[2013]8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法学专业办学优势和特色,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启动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工作。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学习省厅文件,认真填报《四川省普通本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并于9月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邮箱:6704431@qq.com。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川教[2013]89号)
2、四川省普通本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8月10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