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建设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培育特色专业,打造专业品牌;重点建设和扶植基础条件较好、特色鲜明、社会适应面广、具有较好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根本,以专业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提高本科专业教学质量。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应连续办学3年以上。
2.应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符合企业、行业的人才需求;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
3.专业负责人及团队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教研和科研水平,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学生综合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4.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条件,以及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满足教学需要。
三、申报办法
申报项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24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iaowc@lsnu.edu.cn)。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答辩会(另行通知),评审通过后学校发文公布。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
2.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