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418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申报新设的本科专业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学校和各教学院十二五专业设置规划要求。各教学院要认真组织有关专家调研、论证拟增设新专业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参看《四川省本科专业省控一览表》(附件3),制定《教学院2013-2015年专业设置规划表》(附件4),于7月2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二、本年度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院,要对申报新专业的理由和基础进行充分的论证,并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附件5,审批专业附件6)。《申请表》于7月19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远东 电话:2276262 邮箱:6704431@qq.com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418号)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四川省本科专业省控一览表》
4、《教学院2013-2015年专业设置规划表》
5、《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备案专业)
6、《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审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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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