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2] 10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乐师院教[2010]33)文件和《关于2012年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及新增、更换选拔工作的通知》,学校对各学院审定的专业负责人及申报材料进行了备案评议,同意文学与新闻学院廖建国等13位同志为我校新增(或更换)本科专业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任期三年。请各专业负责人遵照《乐山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乐师院教[2010]33号)的要求,在所在学院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专业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各教学院应将专业负责人(含通识必修课程负责人)的引进与培养纳入师资工作计划,加强专业负责人队伍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将以《乐山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组织专业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附件:2012年专业负责人备案结果表
乐山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1:2012年专业负责人备案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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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姓 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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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新 |
新闻学 |
廖建国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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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管 |
法学 |
龚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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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语 |
英语 |
罗明礼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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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信 |
大学数学 |
李木华 |
通识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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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学 |
环境科学 |
唐 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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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科 |
生物科学 |
龚明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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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旅经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胡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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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计科 |
信息技术 |
秦洪英 |
通识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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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科 |
心理学 |
王立新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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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学教育 |
廖华平 |
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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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前教育 |
刘河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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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育学 |
潘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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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电 |
电子信息工程(职教师资) |
张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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