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20122014年,教育部将通过立项建设的方式,重点建设200门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新课程。结合四川省教育厅有关会议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教育科学学院与设置有教师教育专业的学院,均可以遵照《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指南》(见附件2),结合自己学院的专业和课程特点及建设基础,进行申报。

本次申报的学院及名额如下:

教育科学学院5门;物电学院2门;其他有教师教育专业的学院各1门。

二、申报建设要求

申报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课程应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标准,且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列出的各学段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所对应的建议模块,属于共通性课程(各学段教师教育均开设的模块课程)、紧缺性课程和教育实践类课程;同时,课程的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课程负责人应由长期从事教师教育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效显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担任。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教师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还应充分吸收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参加。

(二)内容要求

1.体现先进性。课程内容要体现时代要求和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学科教学研究与信息技术研究的新成果。

2.强调创新性。课程在建设目标设定、内容选择与呈现方式、教学与评价方法设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代表教师教育课程发展的方向,对全国教师教育课程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突出实践性。课程要突出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的特点,关注教师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解决,凸显针对性和适应性,为学习者提供了解实践、参与实践的广泛途径,帮助教师提升研究意识和实践能力。

4.保证发展性。课程建设要以发展的眼光,科学把握教师教育发展方向,充分考虑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需求,适合网上公开使用,为使用者提供持续、有效的教育教学支持。

(三)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所有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知识产权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三、申报与推荐方式

各教学院于20121219日上午11:0之前确定拟申报课程名单,并填写《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研科;20121223日下午5:00之前提交《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jiaowc@lsnu.edu.cn

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于20121224评审,在申报的课程中择优选拔推荐到省教厅,参加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遴选。被推荐出的课程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上,填报申报信息进行申报,填报方法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此次没有被推荐到省教厅但基本达到申报建设要求的课程,以及推荐到省教厅而没有成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学校直接列为校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办法参照2012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执行(见《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二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务[2012]98号》)。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远东    电话:2276262

附件1: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指南

附件3: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附件4: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

附件5: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

附件6:申报书填写要求

附件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本站原创 2011-12-18 09:07:3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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