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立项工作,各教学院应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立项建设一批前期建设基础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能示范带动我校专业建设的重点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的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方案与模式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申报专业具有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较大的人才市场需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3、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专业负责人及团队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有较好的专业技术背景;专业办学条件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强,新生入学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三、评审程序
申报立项的专业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29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联系电话: 2276262, 联系人:张远东。
E-mail:jiaowc@lsnu.edu.cn 。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