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97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应认真学习《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见附件2),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项目类别以及申报条件等,结合本学院实践基地建设实际,科学论证,确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的编制参考附件《ⅹⅹⅹⅹⅹⅹ建设方案》(附件3)。
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11日上午11:00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教务处邮箱。
三、其他事项:
1、每个教学院限推荐1个实践基地参加学校评选和推荐。
2、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97号)
2、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
3、ⅹⅹⅹⅹⅹⅹ建设方案
教务处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