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2+1”学期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0]38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有效开展2012年短学期教学工作,结合2011年短学期的实施及各教学院2012年短学期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现提出关于修订2012年短学期教学计划的意见:
一、基本原则
1.教学计划的修订要遵循学校《关于制定201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以及《“2+1”学期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提出的相关要求。
2.课程设置要力求满足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知识面扩展和学生学习能力及个性差异的需求。原则上应尽量做到: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提高型、研究型课程;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设补修或重修课程;对有不同兴趣和发展需求的学生,开设针对性课程。
3.课程安排要防止散、乱和随意设置课程的现象,保证课程设置的整体性、有机性和系统性。
二、处理好五个关系
课程类型应该多样化,并模块化设置,同时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
——长学期与短学期:短学期的课程设置要与长学期统一,并成为长学期课程的有益补充。
——理论与实践:主要设置强化学生实践体验、技能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尽量少设纯理论讲授课程。
——必修与选修:课程设置既应包括所有学生共同学习的课程,也应该设有满足学生不同需要而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校内与校外:
兼顾校内教师课程和校外短期(讲座)课程:校内课程要突出实践性;校外移植的短期课程以实训为主,校外讲座课程要精选。
校外实践课程要有明确的目的,并注意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集中与分散:兼顾校内实训课程的集中和分散设置,校外实践课程的集中和分散安排。
三、关于思想政治实践课和教师教育实践课程的设置
1.思想政治实践课不占用短学期学时。
2.教师教育专业的教师教育实践课程设置意见如下:
全校教师教育专业统一设置的教师技能类课程包括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计划见下表);同时,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需要选择性设置其他教师技能类课程,包括普通话、钢笔字、粉笔字强化训练等。
各专业设置有关试讲试教课程时,要注意与试讲试教工作安排的统一。
各教师教育专业设置课程时,统筹考虑教师教育课程和其他专业课程。
|
课程
模块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开科
学院 |
|
总学时 |
周学时 |
|
必修 |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技能训练 |
16 |
4 |
1、2 |
教科院 |
|
班级管理与主题班会设计 |
16 |
4 |
2 |
教科院或各学院 |
|
板书书写与设计训练 |
8 |
2 |
2、3 |
各学院 |
|
课堂教学语言训练 |
8 |
2 |
2 |
|
教学方案设计技能训练 |
16 |
4 |
3 |
|
课堂观察与评价技能训练 |
8 |
2 |
3 |
|
组织教学技能训练 |
8 |
2 |
3 |
|
实习强化训练(含实习小分队训练) |
16 |
4 |
3 |
四、应该注意的其他问题
1.每个短学期的学时总数应该控制在100学时以内。
2.原则上只开设短期课程。单门课程的学时数应该控制在32学时以内,最少不低于4学时。
3.课程的设置充分考虑学生的前期学习基础,避免超前开课;考虑不同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重复开课。
教务处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