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改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0年3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教改实验班不断推进教改实施,逐步实现实验班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就教改实验班在2011年的教改实验工作开展总结和交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教学院和各教改实验班负责人要对2011年所开展的教改实验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并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计划。教改实验班负责人须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改实验班年度总结表》(见附件),并于3月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学校将组织召开教改实验班工作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交流工作经验,共商下一步工作举措。
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张远东 电话:2276262
教务处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