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改实验班工作年度总结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改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03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教改实验班不断推进教改实施,逐步实现实验班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就教改实验班在2011年的教改实验工作开展总结和交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教学院和各教改实验班负责人要对2011年所开展的教改实验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并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计划。教改实验班负责人须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改实验班年度总结表》(见附件),并于3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学校将组织召开教改实验班工作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交流工作经验,共商下一步工作举措。

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张远东   电话:2276262

 

 

教务处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本站原创 2012-02-20 16:29: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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