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年3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专业建设质量,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各重点专业(附件1)在2011年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和专业负责人要对2011年的专业建设情况作认真的回顾与总结,并对2012年的建设提出目标和计划。专业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附件2)。
二、学校将召开重点专业建设总结与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展示建设成果,交流建设经验,反思建设中的问题与不足。
三、其他说明:
《年度检查表》由各教学院签署意见后,于3月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远东 电话:2276262
教务处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