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专业建设质量,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各重点专业(附件1)在2011年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和专业负责人要对2011年的专业建设情况作认真的回顾与总结,并对2012年的建设提出目标和计划。专业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附件2)。

二、学校将召开重点专业建设总结与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展示建设成果,交流建设经验,反思建设中的问题与不足。

三、其他说明:

《年度检查表》由各教学院签署意见后,于32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远东   电话:2276262

 

 

教务处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本站原创 2012-02-20 16:29: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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