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修 改 书
本 届 任 期: 2008 —— 2012
部门负责人: 陈 晓 春
单 位 盖 章: 教务 处
填 表 日 期: 2010年5月
乐山师范学院 教务处 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修改书
一、本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及分工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分管主要工作
1
陈晓春
处 长
主持全处行政工作,分管考试科、招办、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
虞 进
副处长
分管教学质量科
3
李朝晖
分管教材管理与建设科
4
谢春明
分管实践科、培训中心
二、今后两年任期目标修改的内容及其理由
除本届任期内已经列出的工作目标,第二阶段还应完成的工作如下:
一、按照学校“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贯彻2009年学校教学工作会精神。
二、新成立培训中心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两单位均挂靠教务处。本届任期第二阶段应牢牢抓住高中新课改这一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机遇,加大力度改革教师教育。
三、加强各教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指导。第二阶段主要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课程标准的制订。为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需要加强对各学院工作的指导。
四、学校的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作为业务管理部门,要抓好自身队伍建设。
三、修改和完善实现任期目标的主要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的内容
一、主要工作思路:“十二五”期间是学校探索个性和特色、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教务处要加强学习、交流与调研,切实提高管理队伍与学校快速发展的适应度。应有效发挥新建机构作为战略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校本研究和教师职后培训,加强与基地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术机构的联系,扎实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各项改革。
二、具体举措
(一)确定一名处领导,负责制定落实处科级干部定期调研学习交流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明确培训中心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职能,理顺关系、完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教学院与教学一线的专题调研,处领导应制订学期听课和调研计划并予落实。
四、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本届领导班子承诺:严格遵守《乐山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清正廉洁、不徇私情。
部门
意
见
经2010年5月19日部门会议研究,同意上报。
部门负责人签字:陈晓春
2010年5月19日
主
管
校
领
导
审
核
签字:
年 月 日
领导班子考核记录
备注
注:表格可任意扩大。 党委组织部制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