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通知精神,我校须在本月上旬完成2007/2008学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目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招生办和就业指导中心支持下,完成了相关信息的初步录入工作。由于信息涉及学生的学科门类、专业、民族、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毕业证号、学位证号等29项内容,部分数据不准确、完整。现将数据发各院(系),请各院(系)组织辅导员、教务秘书等对拟上报数据进行逐一核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各院(系)核查要求及说明:
1、只复核并校正“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外语语种”四个字段的内容,不得对其他字段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不得更改授位学生名单和授位学生数,不得更改数据结构和文件属性。
2、数据校正完毕,请打印纸质文档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校正数据上报截止时间:11月6日15:00。
乐山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0 0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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