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四川省省属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本专科新专业的申报工作,教务处已在5月27日发出提前启动的通知,现根据省教厅《通知》(见附件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新专业的院(系)须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9〕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及《四川省高等院校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五)等文件,结合本院(系)学科发展、专业规划和社会需求,并充分考虑利用、整合学校教学资源,做好新专业申报。
二、各院(系)要按照适度超前、整体优化、需求导向的原则,认真做好拟申报专业的社会调查和论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开拓性地组织有区域特色的、就业前景好的专业的申报工作。尤其要重视目前社会需求量较大的应用性专科专业的申报。
三、新专业的申报必须有基本的专业师资队伍,并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条件,以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需学校增大经费投入、改善教学条件(师资、实验实践条件等)的应用性专业还应就教学条件,尤其是师资建设、实验室建设及实习实训等方面进行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见附件三,已经填写了涉及学校层面的数据,请务必使用本表)。学校将严格审核申请表。各院系务必于8月1日前将《申请表》及《应用性专业教学条件论证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c@lstc.edu.cn。
附件:一、《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9〕7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
三、《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
五、四川省高等院校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
六、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四川省省属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370号)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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