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双语教学课程”申请材料与“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
目”申请及总结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2008-2009学年度上期的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和双语教学课程申请工作已经启动,请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乐师院教[2007] 41号)和《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工作的通知》(乐师院教[2007] 46号)文件(见附件)要求,于2008-2009学年度上期第1周内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请参与2007-2008学年度下期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教师于2008-2009学年度下期第1周内将“学业成绩评定表”、“总结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未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双语教学课程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是2008年院系教学目标管理任务中的重要内容,请各院系广泛宣传、积极申报,并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教务处教学管理信息栏下载。
联系电话:2276262 何娟
教务处
2008年6月27日
附件:
1、《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乐师院教[2007] 41号)
2、《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工作的通知》(乐师院教[2007] 46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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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
乐师院教[2007] 41号
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系(院):
为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鼓励教师根据各自课程特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核,逐步改变“一考定成绩”的评定模式,学校决定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立项研究,在全校范围内选择部分课程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试点与经验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须以课程为单位进行,下学期所开课程均可申报“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亦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进行改革试验。
二、项目申报与实施要求
1、申报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一),经课程所在教研室的负责人及系(院)教学副主任审核、盖章后,由系(院)填写课程考核改革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二),并将其与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于2007-2008学年度第1学期第1周内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选,并确定立项项目。
2、凡获立项的教师应及时将参与教改的信息告诉学生,并使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方案(如讨论、面谈、课堂表现、回答问题、技能操练、提出问题、各种测验、论文、作业、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考试等的实施计划、要求以及在课程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每一学生的每一项评定结果及时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学生。要注意发挥成绩评定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
3、各种考核方式在综合成绩评定中所占的比重分配要合理、科学。
4、教师应认真负责,保证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定性评定而言,教师不可以仅仅根据“印象”打分,要有适当的成文标准和要求,让学生有据可依。
5、请教师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听取、收集学生意见,并及时反思,进行适当调整、改进。
6、跟踪、检查
申报项目被批准后,我们将以申请表为依据,对项目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座谈、听课等方式的跟踪和检查。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提交学业成绩评定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件三。还应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见附件四),对项目进行总结。学业成绩评定记录表和项目总结报告应一式两份,一份交系(院)教务办留存;一份由系(院)教务办收集后,连同其电子版本,或学生的感想、意见,统一于2007-2008学年第2学期第2周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资助计划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出在课程过程考核上有特色、不断创新和实践的课程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立项。
2、由于实施教改项目需要教师付出额外的精力和时间,学校将对按计划实施的立项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待项目总结验收后确定。
四、其它
1、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的新闻栏和表格下载里的教学研究类处下载。
2、联系电话:2276262;联系人:何娟
Email地址: jiaowc@lstc.edu.cn
乐山师范学院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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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
乐师院教[2007] 46号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国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现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双语教学实施及管理暂行办法》(乐师院[2006]64号)文件要求,就2007-2008学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我校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外语课除外)均可申报。重点是各专业的主干课程,特别鼓励经济、管理、法律、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强、可比性强的专业课程申报双语教学。
二、主讲教师资格
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有明确的双语课程目标和具体建设计划,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教学效果良好。鼓励从国外进修、培训归来的教师积极申报双语教学课程。
三、申报程序
申请以课程为单位,由任课教师自愿申报。凡申报教师应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和课程教学大纲(用英文编写),向所在系(院)提出双语教学授课申请,由系(院)审核、评估后,合格者推荐至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准予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所有材料(《乐山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稿和课程教学大纲)请于2007年7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电话:2276262;联系人:何 娟 Email地址: jiaowc@lstc.edu.cn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
乐山师范学院
2007年7月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