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系、化生学院、计信系、旅经学院及其相关系:
根据学校实验教学的常规要求,请物电系、化生学院、计信系、旅经学院实验室在本期前三周内(3月14日前)将以下各项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它有实验课的教学系主要完成“二”大项中的(一)、(三)、(四)、(六)项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一、本学期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实验教学改革意见拟定本期各实验室工作计划,在本期实验教学工作中重点应继续加强学生基本实验技能训练、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本学期工作报表
(一)本期实验教学工作安排表
(二)实验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上学期实验课程的补考安排,应在本期前三周内安排,请各系做好相关考务准备和考试安排,考试完后请将补考学生成绩报考试科和实践科。
(三)乐山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开课计划表
实验教学开课计划表要规范填写,并要求如下:
1.该表中的实验课名称及总学时数要与各年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符,如有学时数调整变动,须在第一周内提交书面调整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同时在即将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修改。
2.每个实验项目名称及学时数要以实验教学大纲中的实验项目名称和学时数为准;如有调整变动,应在实验教学开课计划表中注明,并应附书面调整申请。
3.表中要反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各专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率要力争达到80%。各系分管实验教学的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一定要认真审核。
4.若因仪器所限,确需分为小班进行实验的课程,要在填报时给予确定。如分小班超过3个(含3个),各院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应认真审定。
5.认真填写实验班级、学生人数、实验时间等内容,各项内容必须真实、严谨,经得起推敲。
(四)、本期实验室开放安排表。
(五)、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案及说明
对于本学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除送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案(或教案)外,并附上说明一份:内容应有方案的特点、实验的手段,方式方法及目的;是否自创等。
(六)本期实验课程表
有关事项,请联系:彭龙生,电话:2276182
教务处
2009年2月20日